SDR是特别提款权,又称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SDR篮子的组成货币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标准:
1、货币篮子必须是IMF参加国或货币联盟所发行的货币,该经济体在篮子生效日前一年的前五年考察期内是全球四个最大的商品和服务贸易出口地之一;
2、该货币为《基金协定》规定的自由使用货币,其中自由使用货币存在两条认定要求:是在国际交易中广泛使用,包括该国在IMF参加国中出口所占份额、以该货币计价的资产作为官方储备资产的数量;是在主要外汇市场上广泛交易,包括外汇交易量、是否存在远期外汇市场、以该货币计值的外汇交易的买价差等指标。纳入SDR篮子货币要求不少于70%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投票。
SDR的份额分配是怎么的?
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规定,基金组织的会员国都可以自愿参加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成为特别提款账户参加国。会员国也可不参加,参加后如要退出,只需事先以书面通知,就可随时退出。基金组织规定,每5年为一个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基本期。每隔五年,IMF都会对SDR货币篮子进行一次例行复审。
第24届基金年会决定了第一次分配期,即自1970年至1972年,发行93.148亿特别提款单位,按会员国所摊付的基金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份额越大,分配得越多。这次工业国共分得69.97亿,占总额的74.05%。其中美国分得最多,为22.94亿,占总额的24.63%。这种分配方法使急需资金的发展中国家分得最少,而发达国家则分得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此非常不满,一直要求改变这种不公正的分配方法,要求把特别提款权与援助联系起来,并要求增加它们在基金组织中的份额,以便可多分得一些特别提款权。
2006年9月18日,新加坡年会上决议,中国缴纳的份额从原来的63.692亿特别提款权(约合94.655亿美元)上升为80.901亿特别提款权(约合120.23亿美元),相应的,中国在IMF中所占的份额从2.98%提升至3.72%,投票权则从2.94%提升至3.65%。其他排在中国前面的也都是些发达国家:日本、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和加拿大。
2010年11月15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完成了对组成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的一篮子货币的例行五年期审查,并对货币篮子权重进行调整,美元和日元的权重略有下降欧元和英镑的权重略有上升,这次调整后,美元的权重将由2005年审查确定的44%下降至41.9%,欧元的权重将由34%上升为37.4%,英镑的权重将由11%上升至11.3%,日元的权重将由11%下降至9.4%。
2015年11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主席拉加德宣布将人民币纳入IMF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决议将于2016年10月1日生效。
2022年5月11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董会完成了五年一次的特别提款权(SDR)定值审查,维持现有SDR篮子货币构成不变,即仍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和英镑构成,并将人民币权重由10.92%上调至12.28%。